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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问答--审批
发布日期:【2009-3-5】 来源:【系统管理员】
26、问:为什么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必须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答:《人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必须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这是因为防空地下室与地面建筑是一个统一整体,其设计和施工必须同步进行、一并考虑。不能等地面建筑搞好了,再建防空地下室。
27、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由谁修建?
    答:《人防法》、《人防条例》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坚持就地自建为主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建。所需资金列入基建项目的概(预)算之内,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28、问:新建民用建筑,如何修建防空地下室?
  答: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新建十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修建防空地下室(我市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按百分之四修建;仙游县按百分之三修建)。
29、问: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是否要验收?
答: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防空地下室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符合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标准的,及时出具认可文件,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30、问:人民防空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
答: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或者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战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31、问:人防易地建设申请条件及收费标准?
答:确因流砂、暗河等地段受地质条件限制、且结构处理困难不能就地修建的;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4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可向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经审核批准,并依据闽价[2002]房133号和[2003]房208号文件,按照不同地区和建设不同防护等级的应建人防工程面积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抗力五级按1800元/每平方米收费,抗力六级按1600元/每平方米收费;秀屿区抗力五级按1400元/每平方米收费,抗力六级按1200元/每平方米收费;仙游县抗力五级按1200元/每平方米收费,抗力六级按1000元/每平方米收费。
32、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能否减免?
    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不得批准免交、减交或者缓交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减半或者免收。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2)经县级以下建设主管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翻建,而且是原地原业主原面积翻新改造的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4)为主体工程施工服务,竣工后必须拆除的临时性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5)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重建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33、问:人防行政许可审批有哪几个项目?
答:人防行政许可审批与单位、企业相关的服务项目主要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核、审批。
34、问:办理人防项目审批手续要到哪里办?
答:人防“结建”审批以人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依法行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于2003年3月将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在服务中心设立人防窗口服务平台,做到一门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并向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指南。在窗口还设立网上咨询和电话咨询服务,审批办理结果及时通过短信、电话和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告知客户,让群众及时了解审批办理情况,方便了群众办事,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群众构筑一个满意的办事环境。
    35、问:办理人防项目审批手续需要多长?
答:人防审批项目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以来,经过多次简化程序和提速,现在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7个工作日;易地建设核准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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