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根据莆委组督[2009]8号文件精神,市人防办党组对本单位2007年至2008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自查工作,办党组成立了自查工作小组,由党组书记吴庆伟为组长,卓金瑞副主任、黄素元科长为成员。召开党组会进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再学习,认真对照,全面自查,并召开办务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1、办党组在每次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能够认真做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再学习,把严格落实《条例》贯穿于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坚持选拔任用干部六原则,努力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办党组始终坚持工作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要求,认真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规定,切实履行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坚决杜绝任人唯亲、一言堂、走过场等违规行为。 3、2007年至2008年办党组选拔任用了一批共2名科级干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拟任工作计划,严格履行党组酝酿、民主推荐、公示、谈话、述职、考核、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并及时向市人事局办理备案手续。 三、自查结论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市人防办党组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等原则,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坚决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标准选拔干部,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设置选拔条件、履行程序。实践证明我办近两年提任的科级干部完全胜任本职岗位的职责要求,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为我市人防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作出了突出贡献。 存在问题主要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广泛性不够,主要局限于班子成员,对科以下干部的宣传学习不够,不利于上下之间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的互相监督。党组将在今后工作中改进这一问题,加强对全体干部宣传学习《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力度,更准确地把握和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增进上下监督,为推动人防全面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