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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电台广播媒体,宣传人防新条例
发布日期:【2009-02-11】 来源:【系统管理员】

 

 

    2月份,根据全省人防宣传工作会议的统一布署,莆田市人防办通过深受公众喜爱的莆田市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交通频道对新修订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进行了全面的报道宣传。
    在广播电台宣传《条例》过程中,莆田市人防办把电台播放的时间定在每周三、日的11:03-11:15,主要形式有:一是介绍《条例》修订的宗旨、目的、意义;二是与听众共同学习条例内容,进行互动。
    根据调查反馈,通过电台有针对性地报道宣传后,新《条例》在群众中已产生一定反响,达到了为学习贯彻新《条例》宣传月的立体宣传造势效果,确保新修订的《条例》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

(通讯员  陈永俊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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