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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人防应急避难所标识,创建文明新城市
发布日期:【2009-03-06】 来源:【系统管理员】

 

 

    为贯彻新修订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相关规定,落实莆田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市人防办将强化人防应急避难工程建设纳入2009年人防工作要点,拟把全市所有已竣工的人防地下室开设为防空减灾应急避难所,并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人防应急避难所指引标识。以达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扩大人防宣传,普及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增强公民人防意识、国防观念和支持人防建设的自觉性的目的。

(通讯员  陈永俊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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